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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教導處

一、教導主任

1.擬定教導處工作計畫,主持研究發展及考核事宜。

2.彙編學校行事曆。

3.分配教職員行政職務。

4.分配教師擔任課務事宜。

5.彙整行政組織業務分掌。

6.策劃推廣九年一貫課程,組織課程發展委員會。

7.策劃推廣教育優先區計畫。

8.策劃本校閱讀推廣計畫。

9.辦理補救教學計畫課後扶助。

10.策劃友善校園計畫之實施。

11.督導編擬各領域教學計劃並送審。

12.教職員研習進修之會派事宜。

13.教職員平時教學考核。

14.輔導教導處各單位應辦事項。

15.輔導校內外學藝競賽事宜。

16.策劃班親會及親職教育講座。

17.畢業典禮之籌辦。

18.督導生活品德教育。

19.通報高風險、高關懷學生。

20.校安通報。

21.緊急公務回報。

22.縣府相關網站填報與維護。

23.規劃督導導護工作。

24.記載學校大事及學校史料管理。

25.畢業典禮之籌辦。

26.策劃及督導教學環境佈置。

27.巡查各班教學情形。

28.審查教學進度及調閱各科作業。

29.處理重大偶發事項。

30.辦理校務會議事宜。

31.有關停課事宜。

32.擬訂與召集修訂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33.成立校園正向管教推動小組。

34.成立中途輟學學生輔導小組。

35.成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

36.辦理國際教育事宜。

37.校網及相關網站填報與維護。

38.校長臨時交辦事項。

39.其他相關業務及交辦事宜。

二、教務組長

1.擬定教務組各項章則及各項活動計畫。

2.依據課程綱要擬定各科教學實施進度計畫。

3.編排教師課務事宜。

4.辦理教科書評選事宜。

5.辦理各領域教學評鑑工作。

6.調閱各科作業、教室日誌。

7.推展學生圖書閱讀教育。

8.編排日課表及作息時間表。

9.辦理有關調課、代課、補課事宜。

10.辦理各項學藝競賽事宜。

11.學藝競賽活動資料及成果彙整。

12.學藝競賽學校代表之選拔、報名與組訓事宜。

13.協辦藝術教學深耕計畫。

14.辦理全校學生一覽表彙整事宜。

15.學生成績統計、登記之彙整。

16.各科成績資料管理。

17.訂定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計畫及辦法。

18.辦理學生學習成就評量事宜。

19.各班級作業檢閱事宜。

20.各班作業優良學生提報。

21.協辦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

22.規劃及督導文化走廊展佈事宜。

23.辦理及推展學校科學教育。

24.成立本土語言推行小組,辦理本土語言相關工作。

25.縣府相關網站填報與維護。

26.其他有關教務及教學之交辦事項。

二-1、進修出版

1.辦理各科教學研究工作。

2.辦理學生實驗研究事宜。

3.規劃自製教具、充實教學資源及操作研習。

4.辦理校內各科教學觀摩會。

5.學生投稿案件處理。

6.出版學校刊物。

二-2、註冊

1.擬定註冊各項章則。

2.辦理學生入學、註冊、編班、編訂學號事項。

3.辦理學生轉學、休學、輟學、復學事項並建立學生轉出入資料。

4.保管學籍及成績考查資料。

5.辦理學籍調查統計及各類學生表冊陳報事宜。

6.核發畢業、肄業證明書、畢業證書。

7.核發學生在學證明及成績證明。

8.協辦畢業生前往國中報到事項。

9.辦理畢業生聯絡事項。

10.學齡兒童調查及未就學學齡兒童管理。

11.辦理學生出缺席統計及填報各項報表。

12.辦理學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及就學優待事宜。

13.其他有關註冊及交辦事項。

三、圖書暨閱讀推廣

1.規劃、布置及管理圖書室,訂定圖書室管理規則及辦法。

2.成立閱讀計劃推動小組,執行兒童閱讀、晨讀等相關活動。

3.各種報章、雜誌有關教學資料之蒐集。

4.充實圖書設備書籍選購、編、登記

5.辦理全校視聽媒體編目及督導各班教學媒體應用及維護保管事宜。

6.協助出版學校性刊物。

7.辦理全校性圖書室閱讀推廣教育。

8.辦理圖書室相關統計報表及交辦事項。

9.辦理圖書室志工之招募與組訓事宜。

10.本校閱讀盤石網站管理與維護。

11.教科書之請領分發及統計事宜。

12.其他相關業務及交辦事宜。

四、訓導組長

1.擬定訓導組工作計畫及生活輔導辦法。

2.成立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執行小組。

3.訂定學生生活公約。

4.辦理新生訓練事宜。

5.擬定與指導學生實踐品德教育核心價值。。

6.辦理學生自治指導及組訓糾察隊事宜。

7.辦理校園生活安全調查。

8.辦理防災教育及各項演訓活動。

9.調查及統計學生各種活動狀況。

10.處理遺失物品。

11.擬定學生獎懲辦法。

12.學生偶發事件之防制、處理與反映。

13.辦理模範兒童選拔及好人好事之表揚。

14.協助處理學生缺課情形。

15.檢查學生服裝儀容。

16.實施家庭訪視。

17.推行公民民主生活教育。

18.擬訂學生整潔、秩序、勤勉比賽辦法。

19.成立人權與法治教育推展小組,辦理人權法治教育工作。

20.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21.擬訂與召集修訂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

22.成立性騷擾及性侵害處理小組,辦理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工作。

23.成立全民國防教育委員會,辦理全民國防教育。

24.學生申訴評議、獎懲審議委員會。

25.辦理校園反霸凌推行計劃。

26.策劃及輔導學生自治活動。

27.辦理生活常規、整潔及禮貌等生活競賽活動。

28.輔導及管理學生校內外生活及假期活動。

29.製作全校學生緊急聯絡簿。

30.本校事故傷害、交通安全、防災教育等網站管理與維護。

31.縣府相關網站填報與維護。

32.其他相關業務及交辦事宜。

四-2、社會教育

1.擬定社會教育推行計劃及活動事宜。

2.辦理推行教孝月活動。

3.辦理親職教育及媽媽教室活動。

4.辦理端正禮俗改善社會風氣事宜。

5.推行各項社區活動。

6.其他有關社教活動及交辦事宜。

四-3、安全教育

1.擬訂校園安全實施辦法。

2.成立交通安全委員會。

3.辦理學生校外教學、遠足活動事宜。

4.辦理交通安全教育事宜。

5.訂定學生放學路隊實施計劃。

6.車隊編組及管理。

7.學生車輛安全檢查。

8.辦理運動器材及遊樂器材安全檢查。

四-4、體育

1.擬定體育活動計劃及各項章則。

2.策畫參加各項體育活動競賽之培訓計畫。

3.單項運動項目訓練比賽計畫之擬定與實施。

4.辦理運動大會事宜。

5.舉辦各項體育表演競賽活動。

6.運動器材及體育設備之規劃及管理。

7.規劃管理運動場。

8.社團活動之規劃及執行。

9.辦理健康操及課間活動。

10.規劃辦理班級體育競賽。

11.辦理體育成績評量事宜。

12.辦理辦理學生體能測驗及體育成績統計報告。

13.協辦各項體育教學研習及活動。

14.其他有關體育活動及交辦事宜。

五、健康促進與衛生

1.擬定衛生保健工作計畫。

2.督檢食品及飲水衛生事宜。

3.衛生保健器材藥品之申購,使用管理。

4.成立學校健康促進委員會,辦理健康促進工作。

5.辦理學生視力保健、口腔衛生、缺點矯治、複查等保健工作。

6.辦理藥物防制宣導教育。

7.規劃辦理紫錐花反毒計畫

8.學校整潔區域之分配。

9.推廣家庭及社區衛生工作。

10.辦理班親會之衛生教育推廣工作。

11.衛生保健資料統計、分析及彙報事項。

12.填報健康促進及衛生報表。

13.辦理健康檢查及協助預防接種事宜。

14.組訓健康促進糾察隊協助晨間檢查。

15.處理學生疾病、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

16.健康促進與衛生工作宣導。

17.辦理學生身高體重測量事宜。

18.其他有關健康促進、衛生保健及交辦事宜。

19.本校健康促進等網站管理與維護。

20.相關網站填報與維護:健康促進網等。

21.其他相關業務及交辦事宜。

五-2、學童平安保險

1.辦理學生平安保險事宜。

2.辦理全校師生平安保險事宜。

3.辦理轉出入學生平安之加退保事宜。

4.辦理學生平安保險費之減免事宜。

5.辦理學生平安保險各項給付事宜。

6.其他相關業務及交辦事宜。

五-3、幼童軍團

1.辦理幼童軍活動。

2.辦理幼童軍組訓事宜。

3.其他有關幼童軍及交辦事宜。

六、輔導股

1.擬訂學生生活輔導及學習輔導計劃。

2.推展榮譽制度。

3.設計學生輔導資料表件。

4.協助班級導師建立學生輔導基本資料。

5.學生輔導基本資料之保管與轉移。

6.辦理學生各項輔導測驗。

7.學生輔導工作研究及推廣。

8.充實輔導室設備。

9.輔導室圖書管理。

10.各種輔導參考資料之蒐集整理保管與運用。

11.因應班級突發或危機事件進行輔導。

12.協助級任導師解決學童輔導問題。

13.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專業知能之諮詢服務。

14.實施特殊兒童之調查與輔導及定期通報。

15.實施特殊學童之個別輔導及個案研究。

16.協助實施有關特殊學生測驗及問卷調查。

17.調查分析學童學習與環境適應的問題。

18.協助畢業學生生涯規劃及追蹤輔導。

19.協助實施有關生活方面測驗及問卷調查。

20.對生活適應困難兒童協助導師提供輔導服務。

21.辦理中輟學生輔導及復學安置事宜。

22.心理衛生教育宣導與輔導管道之設置。

23.辦理學童慶生會。

24.成立生命教育推行委員會,辦理生命教育工作。

25.規劃與辦理生命教育、自我傷害預防教育。

26.辦理家暴防治宣導及中輟生輔導。

27.辦理校園正向管教三級預防措施之輔導工作。

28.建立校園高關懷學童資料。

29.辦理認輔制度。

30.特教及輔導資料上網填報事宜。

31.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辦理特教I.E.P作業。

32.依需要申請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之專業協助。

33.負責校內個案研討會之規劃及執行。

34.每週至少晤談一節課、每學期二十人次以上為原則之個案輔導。

35.視個案輔導問題之需求,會同行政人員或導師進行家庭訪問。

36.參加輔導知能研習,每年至少十八小時以上。

37.縣府相關網站填報與維護。

38.輔導網絡資源的聯繫與運用。

39.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40.每學期末繳交個案輔導報告及執行相關工作之成果報告。

41.相關網站填報與維護:特教通報網等。

42.其他相關業務及交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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